近日,四川省医保局出台《四川省医疗保障基金使用信用管理暂行办法》规定,医保参保人员将医保卡借给他人冒名使用,将被暂停医疗费用联网结算,并下调信用等级。
四川在线刊登此消息后,不少网友留言咨询:什么情形是医保卡借给他人冒名使用?用自己个人账户的钱给父母子女使用,算不算冒名使用医保卡?
王女士是成都市的医保参保职工,她经常用自己的医保卡,在药店给患有糖尿病的母亲买药。看到《四川省医疗保障基金使用信用管理暂行办法》的消息后,王女士着急地咨询,如果以后再用自己的医保卡给母亲买药,是不是会面临信用惩戒?
对此,四川省医保局基金监管处相关负责人表示,王女士这种情况,属于医保个人账户家庭共济使用,不算医保卡借给他人冒名使用行为。
一、什么是医保个人账户家庭共济使用?
为了提高城镇职工基本医保个人账户资金使用效率,方便参保职工就医购药。经四川省人民政府同意,从2019年3月1日起,四川省将城镇职工医保个人账户资金支付范围从职工个人扩大到职工本人及其配偶、夫妻双方父母、子女。
也就是说,可以由职工医保个人帐户为职工本人及其配偶、夫妻双方父母、子女支付以下几种费用——
在定点医疗机构就医发生的由个人负担的医疗费用;
在定点零售药店购买药品、医疗器械、医用耗材发生的由个人负担的费用;
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补充医疗保险、重特大疾病保险、长期护理保险等由政府开展的与医疗保障相关的社会保险个人缴费。
但是,医保卡个人帐户家庭共济使用,需要注意的是医保卡必须是本人使用。
比如:王女士本人可以拿自己的医保卡到定点药店为她的母亲买药,但是她的家庭成员不能单独拿着王女士的医保卡前往药店、并且以自己就是王女士为由进行购药,否则其行为就涉嫌冒名使用他人医保卡,其本人和王女士都将受到相应的信用惩罚。
四川省医保局基金监管处相关负责人提醒,医保卡只能参保职工本人使用,绝不能借用给他人冒名使用。无论是参保人主动将卡借给他人使用,还是他人主动冒名使用别人的医保卡,都将依法依规受到相关处罚。
二、医保小知识>>>
(一)基本医保分两种
我国基本医保分为城镇职工基本医保和城乡基本居民医保,其中城镇职工基本医保的帐户有两个,分别是个人账户和统筹基金。
城乡居民基本医保只有统筹基金,没有个人账户。
(二)城镇职工医保如何缴费?
城镇职工医保参保缴费由个人和单位共同缴纳,其中个人缴纳部分的全部计入个人账户,单位缴纳的部分中有一部分划入个人账户,一部分进入统筹基金。
(三)城镇职工医保账户的钱怎么用?
个人账户的钱参保人员可以自己单独使用,包括在定点药店买药、门诊看病、支付医保报销后的个人自付部分等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