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11月-26日 星期二
“利妥昔单抗”属于医保支付范围吗?

      依据四川省医疗保障局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执行〈国家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2022年)〉有关问题的通知》(川医保规〔2023〕3号)规定,“利妥昔单抗”属于我省高值药品,需按照相应规定经认定备案后纳入医保支付。根据四川省医疗保障事务中心《关于印发单行支付药品和高值药品适用病种及用药认定标准的通知》(川医保中心办〔2023〕5号)要求,“利妥昔单抗”的认定标准为“1.病理学诊断符合弥漫大B细胞性非霍奇金淋巴瘤;2.按照药品说明书进行综合认定”。依据“利妥昔单抗注射液”药品说明书适应症“CD20阳性弥漫大B细胞性非霍奇金淋巴瘤(DLBCL)应与标准CHOP化疗(环磷酰胺、阿霉素、长春新碱、强的松)8个周期联合治疗”,使用“利妥昔单抗+苯达莫斯酊”化疗方案不符合药品说明书要求,属于超药品说明书用药,因此,未纳入医保支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