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国家和省、市医保局关于推进三医改革和智慧医保建设及门诊共济政策有效实施的要求,全面推行医保电子凭证应用,真正实现“一码在手,医保无忧”。
一、医保电子凭证激活
医保电子凭证作为参保人员的医保身份识别电子介质,由国家医保信息平台统一生成的一人一码,是全国医保线上业务唯一身份凭证(简称“医保码”)。参保人员使用智能手机进行申领激活:1.手机下载“国家医保服务平台”APP→按提示注册后显示二维码,激活成功;2.在银行APP搜“医保电子凭证”按提示激活;3.支付宝→更多→医保→激活;4.微信搜“医保电子凭证”公众号→左下角按提示激活。
二、医保电子凭证使用
使用医保电子凭证方便、快捷、通用、安全,在定点医疗机构进行挂号、门诊及住院费用报销、转诊转院、门诊特慢病待遇办理以及在定点药店购药等结算支付,也可在医院自助机上进行扫码挂号、门诊缴费、取报告等。另,目前内江市第一人民医院和内江市中医医院已通过支付宝开通医保移动线上支付,即在支付宝搜索已开通医院名称,实现线上医保电子凭证挂号、缴费,其它市级医院将陆续开通移动支付功能。
三、全面完成激活任务
各单位要通过多种形式,加大医保电子凭证应用及门诊共济等医保政策的宣传引导,全面推进医保电子凭证的普及和使用。各单位要高度重视,确保职工权益得到落实,请及时通知、督促、帮助本单位职工(含退休职工)申领激活医保电子凭证,2023年8月25日前,务必完成本单位参保人员激活任务。
使用老年机或无手机的老人,儿童等可由家属、子女使用医保电子凭证中的亲情账号绑定、申领及激活,若不能正常激活,可通知当事人到市本级医保经办机构现场办理。各单位未激活医保电子凭证人员名单请联系0832-2023250,联系人:杨杰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