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长期居住异地的参保人员报销政策是什么?
(一)长期居住异地或因工作需要长驻外地的参保人员,可通过我市政务一体化平台(http://njs.sczwfw.gov.cn)、四川医保公共服务网厅(https://ggfw.scyb.org.cn)、国家异地就医备案小程序、国家医保服务平台APP进行线上申请异地就医备案,或到参保地医保经办机构现场申办。申报时需提交“异地就医备案表”和长期居住地户口或居住证明或承诺书。备案成功后在所选城市定点医疗机构住院,不降低报销比例。
(二)异地转诊人员和异地急诊抢救人员在备案地住院就医结算时,支付比例在参保地规定的本地住院就医支付比例基础上下降10个百分点予以报销。非急诊且未转诊的其他临时外出就医人员支付比例在参保地规定的本地住院就医支付比例基础上下降20个百分点予以报销。
二、如何申办领取医保电子凭证?
医保电子凭证是由国家医疗保障信息平台统一签发,除具有与实体社保卡一样的信息记录、余额查询、就医结算等功能,还具备方便快捷、全国通用、安全保障等优点。参保人员可通过国家医保服务平台APP、支付宝市民中心或微信小程序“我的医保凭证”申领。未成年人的医保电子凭证可由监护人在国家医保服务平台APP中“我的家庭成员”进行申领。
目前我市除医药机构前台可用医保电子凭证挂号、支付等进行医保结算外,部分医疗机构也开通了自助机上用医保电子凭证进行挂号、支付、取报告等业务;目前内江市第一人民医院在线上已开通医保手机移动支付,即在支付宝搜索栏中查找“内江市第一人民医院”,进入挂号或门诊缴费,选择“医保支付”,就可以用医保电子凭证进行医保费用结算。
三、在异地联网定点医院住院怎么办理结算手续?
(一)办理了异地备案或完善了转诊转院手续的参保人员,在异地联网定点医疗机构住院的,用全国医保电子凭证或个人社会保障卡办理入院,出院办理直接结算时,个人只需支付应由个人负担的医疗费用。
(二)未办理异地就医备案和转院手续的参保人员在异地联网定点医疗机构住院时,省内异地就医可直接刷卡结算,省外异地就医可电话联系参保地医保经办机构进行临时申报,经备案后,持全国医保电子凭证或社会保障卡办理入院,出院结算时,个人只需支付应由个人负担的医疗费用。
四、在异地非联网定点医院住院怎么办理结算手续?
参保人员在非联网定点医疗机构住院的医疗费用,发生的住院医疗费由本人全额垫付,自出院之日起1年内凭住院医疗费发票原件、费用汇总清单、出院病情证明、参保人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复印件、参保人银行账户复印件(因外伤住院的还需要提供住院病历复印件),到参保地医保经办机构或其委托的经办机构申报报销。
五、在异地使用职工医保个人账户需要办理异地备案吗?
无需办理异地就医登记备案,可凭全国医保电子凭证或社保卡在全国各地开通了个人账户异地直接结算的医院、药店刷卡结算,相应费用直接从个人医保账户中扣除。开通定点医药机构信息可通过国家医保服务平台APP查询。
六、如何查询异地医保经办机构和可联网结算的定点医疗机构?
可登录国家医保服务平台APP通过“异地就医”栏目进行查询。